青岛科技大学2024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作者: 编辑:王蒙 时间:2024-02-05 浏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2024〕4号)的文件精神,我校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条件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当年学测的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参加当年学测的台湾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A/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招生专业见下表,申请人可从中选择一个专业作为志愿,每个专业最多招收5人。具体招生人数将视申请人数和具体生源情况确定。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年)

法学

文史类

4

化学

理工类

4

材料物理

理工类

4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理工类

4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理工类

4

机械工程

理工类

4

自动化

理工类

4

测控技术与仪器

理工类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类

4

环境工程

理工类

4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工类

4

工业工程

文理兼招

4

动画

艺术文

4

动画专业为艺术(美术)类专业,需要具备一定美术专业基础。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四、选拔方式

1、学校初审

学校将成立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初审通过者进入复试环节,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学校复试。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学校复试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复试考核,复试时间及复试形式另行公布。复试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复试入围考生方可填报志愿。

参加复试时,申请人需准备好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学测成绩通知单原件。无法提供原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3、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4、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安排

学校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各校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学校将于2024年8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我校征集志愿专业目录和计划。

六、新生入学事宜

1、录取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新生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5、新生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99号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266061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532-88957996

学校网址:http://www.qust.edu.cn/

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qust.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平台: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办

八、其他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相关规定及青岛科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3、本简章由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