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落户
各位新同学:
入学时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青岛籍学生和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省内迁户口到学校的新生报到时须持“加盖当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的本人户口内页,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省外迁户口到学校的新生报到时须持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省外选择将户口迁来学校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新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请对以下事项认真检查、核对:
1、户口“迁移地址”要正确。崂山校区、四方校区和中德生态园区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为: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53号青岛科技大学。
高密校区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为:高密市杏坛西街2号青岛科技大学高密校区。
2、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不能用别名或曾用名代替,如录取通知书和迁移证上姓名不一致时须于迁出前改正。所持身份证号码与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3、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出生地、籍贯、婚姻状况、迁移原因、原住址、迁往地址等项目要齐全。出生地、籍贯必须具体到:XX省XX市或XX省XX县。
4、迁移证右下角必须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且盖章要清晰。未领身份证的新生,迁出派出所需在“备注栏”注明未领身份证。
5、户口迁移证必须用微机打印,字迹要清楚,迁移证不得擅自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加盖派出所公章。
温馨提示: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新生在学校办理落户手续后,户口性质一律为非农业。
二、党员关系转接
(1)省外新生党员:党员本人持其原所在党组织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考录学院的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去处按照《2022年青岛科技大学院级党组织规范名称统计表》填写。比如,某省外新生党员被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录取,去处应填写“中共青岛科技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省外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被接收后,介绍信回执联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加盖印章,并由党员本人寄回原单位。
(2)省内新生党员: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或高校党委组织部直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发起线上转接申请,电子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接收党组织”名称可根据所考录学院情况,按照《2022年青岛科技大学院级党组织规范名称统计表》填写。省内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介绍信回执,并发送回原单位。
三、团员关系转接
团组织关系转接说明:按照团中央有关“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的工作要求,通过“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办理线上转接。转接时,在“转入组织”界面下拉菜单选择组织中,第一项选“团山东省委”,第二项选“青岛科技大学团委”,第三项根据自己录取情况选择相应的学院或校区,然后在弹出的列表中选择相应的团支部;新团支部尚未建立的,可转入院/系团组织(高密校区的,勿直接转入“高密校区团委”,而应转入系团总支),由院/系团组织在建立了团支部后予以分配。同时请在“备注”栏备注录取专业、考生号。
四、联系方式
户籍科电话:0532-84022519
组织部电话:0532-88956826
团委电话:0532-88959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