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级国家专项、地方专项、综合评价、高考加分新生的资格复查通知

作者: 编辑:zsb 时间:2023-09-12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2号通知要求,要对录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综合评价招生等形式录取的新生及面向农村学生的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进行逐一核查,现就有关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以国家专项、地方专项、综合评价身份填报志愿及高考加分录取并报到的2023级新生。

二、核查方法

1、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学生

该部分学生需提供当时提交生源地教育局的申请材料,各学院结合申请材料,通过访问各省市教育厅网站查询公示名单或联系学生生源地教育部门进行核实。

2、综合评价学生

该部分学生需提供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各学院结合申请材料,按照《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直接点击)中报名条件进行核查。

3、高考加分学生

该部分学生需写一份今年高考加分的主要原因说明,各学院结合学生写的说明,纸质档案等材料对学生身份进一步核实。

一般如下情况可以高考加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岖、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三、其他

1、对此通知中涉及的新生,核查结束后需将审查结果一并写入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核查报告中。

2、国家专项、地方专项、综合评价、高考加分学生名单(录取名单)见附件,其中高考加分学生名单各学院需进一步摸排确定,确保不漏一人。

3、对此项工作中涉及到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各单位留存。




教务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