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前身是2001年成立的政法教学部,2006年成立政法学院,2011年独立设置法学院。目前设有法律和社会工作2个系,招收法学、社会工作2个本科专业学生;拥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点,在法理学、民商法学(含知识产权法)、刑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5个二级学科下招收硕士研究生;拥有法律硕士(包括法学法律硕士和非法学法律硕士)授权点;拥有社会工作硕士(MSW)授权点。目前本科、研究生在校生近800人。法学院已经成为山东省、青岛市法学、法律、法治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
学院师资力量厚实。学院聘有专职教授7名(含崂山学者1名)、副教授17人,讲师19人,其中硕士生导师24人。徐祥民教授担任学院名誉院长。聘有兼职教授和兼职硕士生导师30余人。学院有10余位教师担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中国社会工作学会、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山东省法学会、山东省社会工作协会及其专业学会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等,有7位教师获得省、市级专业人才称号并享受政府人才津贴待遇,有20余位教师兼任仲裁员、律师、社工师、人民陪审员等社会职务。
学院学科平台和学科专业建设成绩斐然。现拥有省级研究平台3个:山东省“十三五”规划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山东省弱势群体司法与社会保护研究基地)、山东省齐鲁文化法治研究基地、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青岛科技大学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校级重点学科1个——经济法学,校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知识产权研究基地、校级研究机构2个、院级研究中心7个;山东省一流课程2门,省级精品在线课程2们,校级精品课程3门、优秀课程2门,网络课程2门,在知识产权法、民商法、法理学、刑法学、经济法、国际商法等6个方向积累了较强的实力,形成了知识产权特色的法学品牌专业和实践特色突出的社会工作专业。
学院科研成果丰富。近年来,学院教师出版了30余部高水平著作、教材,发表了100余篇高水平科研、教研论文,承担了国家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50余项,获得了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等一批省市级以上教研、科研奖励,在学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学院教学质量优良。学院坚持人才培养质量是学院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着眼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致力于与法律实务部门、社会工作机构开展深度合作,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手共建“示范性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每年分两批派出90余名学生赴法院进行为期半年的实习实践,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社会工作专业着力打造“四年一贯制”专业实习,法学和社会工作两个专业的考研率历年来均居学校前列,司法考试、社会工作师通过率名列全省前列,考取公务员、选调生均居学校首位。
学院对外交流合作蓬勃发展。近年来,学院加强了与国内、国际学术机构和办学单位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丰富学术资源,扩大学院影响力;与美国阿克伦大学、南加州大学、韩国全南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等境外高校有着广泛的合作,设有多个教师交流访学、学生互派访学项目,为学院教师、在校研究生、本科生提供了丰富的交流学习机会。
学院发展愿景。学院全体师生将秉承“博学、笃行、崇法、重德”的院训,为把法学院建设成为一所精而强、博而雅,教风精进、学风勤谨、特色鲜明、社会认可的一流法学院而奋斗。